電子郵件信箱
chaou888@cyh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總務處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應於112年6月20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機關圖書館/完成全部電子機票文件交付及住宿訂房證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旅行業J902011■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業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資料。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 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 資料查覆單。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底價為新台幣154萬元整。
2.廠商應於112年6月20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機關圖書館/完成全部電子機票文件交付及住宿訂房證明。
3.本案採購標的為臺灣-德國柏林來回機票、協助辦理護照簽證、保險、住宿、接送機等(其餘詳如採購需求說明)。
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請於112年5月22日(一)下午5:00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