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h7442@outlook.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總務處庶務組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 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E102011土木包工業
E801060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廠商)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一)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6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本案開標及評選時間、地點:
開標時間:115年6月15日下午5時30分,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評選時間:115年6月17日下午2時00分,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評選時間若有異動,另行通知調整時間),審標結果與招標文件規定不合者,不得參與後續階段之評選會議。簡報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
(三)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7,094,136元),「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或「廠商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檢附詳細價目表」,依投標須知第57點判定為不合格標。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五)開標或評選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校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或評選時,開標或評選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六)餘詳參投標須知及需求。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