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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之各項服務,保留本契約之後續擴充權利,並以履約項目之契約單價核計契約價金,且以換約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上限金額為新臺幣4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南區110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南區人事處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財物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為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或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等其中一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6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6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40萬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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