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h7442@outlook.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總務處庶務組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總務處庶務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總務處庶務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電⼦資訊供應服務業或(J399010)軟體出版業或(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或(ZZ99999)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為固定費用給付:新臺幣430萬元整。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8⽇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釋疑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11⽇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評選委員會議定於114年12⽉17⽇下午3時30分於本校⾏政⼤樓3樓會議室召開;114年12⽉16⽇開標後通知資格合格廠商參加評選會議進⾏簡報及答詢。
4.投標廠商之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請確實依評選須知規範繕製,⾴數可少於等於⾴數規定上限,以免影響得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