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1301 已決標公告

民主園地坪整修工程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決標日:113/05/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禾定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00,000
原始預算
$ 3,754,997
底價金額
$ 3,700,000
決標折數
97.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79.5.2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逸超
聯絡電話 (02)25531969#152
機關代碼 3.79.5.28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
聯絡人 賴逸超
聯絡電話 (02)25531969#152
傳真號碼 (02)25574692
電子郵件信箱 chaou888@cyhs.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6/04 17:00
開標時間 113/06/05 08:3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總務處庶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指定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70萬元整。 2.押標金:本採購案收取押標金,額度為新臺幣18萬元整。 3.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4.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5.履約期限:得標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指定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6.本案開標方式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證件封及價格封應分別書面密封,裝入投標封套(箱)內書面密封後,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7.投標廠商應檢附符合審查須知規定之服務建議書(含附件),其印製紙本之份數為6份(正本1份,副本5份),且須標示正副本,並直接裝入投標封套(箱)即可,無須分別密封。 8.本案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規定以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辦理,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先開資格標審查廠商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資格之廠商,另擇日通知召開審查委員會,總平均評分在及格分數以上之廠商,另擇日通知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9.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請於113年6月3日(一)17:00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10.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為利進行契約之電子簽章事宜,建議廠商於投標前先行準備:(1)註冊台北通帳號(如為法人,請註冊台北通組織帳號)、(2)工商憑證或組織憑證卡(公司法人或法人團體使用,廠商如為自然人,需有自然人憑證),餘詳投標須知第102點。 1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請投標之廠商重新領標,勿以原領取之招標文件進行投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2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逸超
聯絡電話
(02)25531969#152
機關代碼
3.79.5.28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
聯絡人
賴逸超
聯絡電話
(02)25531969#152
傳真號碼
(02)25574692
電子郵件信箱
chaou888@cyhs.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6/04 17:00
開標時間
113/06/05 08:3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總務處庶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指定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70萬元整。 2.押標金:本採購案收取押標金,額度為新臺幣18萬元整。 3.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4.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5.履約期限:得標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指定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6.本案開標方式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證件封及價格封應分別書面密封,裝入投標封套(箱)內書面密封後,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7.投標廠商應檢附符合審查須知規定之服務建議書(含附件),其印製紙本之份數為6份(正本1份,副本5份),且須標示正副本,並直接裝入投標封套(箱)即可,無須分別密封。 8.本案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規定以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辦理,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先開資格標審查廠商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資格之廠商,另擇日通知召開審查委員會,總平均評分在及格分數以上之廠商,另擇日通知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9.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請於113年6月3日(一)17:00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10.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為利進行契約之電子簽章事宜,建議廠商於投標前先行準備:(1)註冊台北通帳號(如為法人,請註冊台北通組織帳號)、(2)工商憑證或組織憑證卡(公司法人或法人團體使用,廠商如為自然人,需有自然人憑證),餘詳投標須知第102點。 1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請投標之廠商重新領標,勿以原領取之招標文件進行投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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