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計畫屬2年期計畫,第1年期(115年)計畫合作業象若如期如質完成該期之工作,且工作成果經本所審核通過並認定符合繼續辦理第2年期(116年)工作資格,將得優先與本所進行第2年期(116年)合約議價;第2年期(116年)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5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10 樓開標室(105004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4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004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40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樓警衛臺)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如屬公立大專院校者,需檢具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文件,免附前1,2等證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投標文件使⽤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
英文。
2.有關投標廠商針對本案所提出之請求釋疑事項及本所答覆內容,本所除書⾯
答覆請求釋疑廠商外,並將相關諮詢同時刊載於本所全球網站,開放提供上網
查閱。
3.本案需求單位連絡⼈:運輸計畫及陸運組歐陽副研究員,電話:(02)2349-6812。
4.公告期間請已領標廠商定期上網注意,本所針對本案招標文件是否有變更或
補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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