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121 已決標公告

114年生鮮食材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芬芳烹材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713,442
原始預算
$ 8,830,000
底價金額
$ 8,808,000
決標折數
87.5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北區老人之家
機關代碼 A.21.100.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裕翔
聯絡電話 (02)26668695#121
機關代碼 A.21.100.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北區老人之家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83號
聯絡人 蘇裕翔
聯絡電話 (02)26668695#121
傳真號碼 (02)26667747
電子郵件信箱 n121@nrsc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非營利組織或受刑人之貨品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所需經費上限金額總計589萬元整。 1.考量本家最大收容規模為270人,為確保膳食供應足夠,114年保留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441萬5,000元整。 2.另考量契約期滿銜接服務轉換所需,保留後續擴充至115年1月及2月,金額上限為147萬5,000元整。 3.如後續擴充條件符合且得標廠商履約情況良好,機關得書面通知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8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不另外收取文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6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7 14: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83號(機關行政中心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北區老人之家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社會福利基金-衛福部社家署北老403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83號(機關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消費者物價指數之水產品、肉類、肉類製品、蔬菜及水果類個別項目中,年增率漲跌幅超過5%之部分
廠商資格摘要 生鮮食材產銷相關業持有(投標時需檢附下列文件正本或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由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規格聯絡人:安老科科長黃慧眞,電話:02-26668695#150 本案採購聯絡人:行政室科員蘇裕翔,電話:02-26668695#121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北區老人之家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00.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裕翔
聯絡電話
(02)26668695#121
機關代碼
A.21.100.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北區老人之家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83號
聯絡人
蘇裕翔
聯絡電話
(02)26668695#121
傳真號碼
(02)26667747
電子郵件信箱
n121@nrsch.mohw.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非營利組織或受刑人之貨品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所需經費上限金額總計589萬元整。 1.考量本家最大收容規模為270人,為確保膳食供應足夠,114年保留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441萬5,000元整。 2.另考量契約期滿銜接服務轉換所需,保留後續擴充至115年1月及2月,金額上限為147萬5,000元整。 3.如後續擴充條件符合且得標廠商履約情況良好,機關得書面通知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8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不另外收取文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6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7 14: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83號(機關行政中心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北區老人之家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社會福利基金-衛福部社家署北老403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83號(機關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消費者物價指數之水產品、肉類、肉類製品、蔬菜及水果類個別項目中,年增率漲跌幅超過5%之部分
廠商資格摘要
生鮮食材產銷相關業持有(投標時需檢附下列文件正本或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由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規格聯絡人:安老科科長黃慧眞,電話:02-26668695#150 本案採購聯絡人:行政室科員蘇裕翔,電話:02-26668695#121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北區老人之家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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