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36號3樓政風室
截止投標
106/07/31 17:3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6/08/01 17:3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6/08/01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6/08/01 17:3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7)7410141#65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36號3樓政風室或郵至:鳳山郵政第19-62號信箱
履約期限
於決標之次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具有冷凍空調工程業之廠商)。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四)有效期內加入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證明。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廠商切結書1。
附加說明
新增受理檢舉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政風室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2段136號3樓
檢舉專線:(07)7460439
傳真:07-7413157
檢舉信箱:鳳山三民路郵局第127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31 17:3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6/08/01 17:3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