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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a0454@kctax.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36號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36號4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36號3樓政風室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資格:登記合格之室內裝修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1)室內裝修業: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營造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有效期間內公會會員證)。
6.廠商信用證明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廠商切結書1。
附加說明
本案新增受理檢舉單位:
1.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E-mail:eth@kcg.gov.tw。
2.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政風室 聯絡電話:(07)7460439,檢舉信箱:鳳山三民路郵局第127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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