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htb5510@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36號5樓秘書室(事務股)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 掛號郵寄:鳳山新富郵局第62號信箱。 專人送達:本機關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36號3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列有下列之一者:電子媒體、平面媒體、公關、廣告、行銷、傳播或其他與履約標的相關之廠商。
(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等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
3.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一)本案增加受理檢舉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檢舉信箱:新興郵局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E-mail:eth@kcg.gov.tw
(二)截標日如遇颱風豪雨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 第 11 條規定以次日代之,次日為開標日者,開標日亦順延一日開標;開標日如遇颱風豪雨停止上班上 課,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辦理。
截標日如遇颱風或豪雨停止上班上課,則順延一日為截標日,並依《招標期限標準》規定,次日若為開標日,則開標日亦順延一日。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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