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號6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3322101#5638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10033247@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2年度臨時性租賃車輛含駕駛勞務採購案開口契約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3-01-09&orgId=3.80.2&cno=11202&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2/01/30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2/01/31 11: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民政局會議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民政局秘書室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本案契約價金用罄為止,二者以先屆者為準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須具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或G201011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或與本採購案履約標的相符者(登記合格之廠商且無受停業處分者)。
二、應附文件:詳附加說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應附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登記機關核准公司(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公司(商業)登記表、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公司(商業)基本資料」均屬之。) (二)小客車租賃業或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許可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應逐項填寫,並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四)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五)投標標價清單。 (六)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 三、其他: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天,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3-01-18T09:34:00+08:00
電子郵件信箱
10033247@mail.ty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3-01-09&orgId=3.80.2&cno=11202&seq=01&UpdSq=01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民政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民政局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本案契約價金用罄為止,二者以先屆者為準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須具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或G201011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或與本採購案履約標的相符者(登記合格之廠商且無受停業處分者)。 二、應附文件: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應附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登記機關核准公司(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公司(商業)登記表、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公司(商業)基本資料」均屬之。) (二)小客車租賃業或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許可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應逐項填寫,並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四)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五)投標標價清單。 (六)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 三、其他: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天,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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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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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臨時性租賃車輛含駕駛勞務採購案開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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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71-陸地運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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