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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ti006269@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安東街16巷2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營業代碼、營業項目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截止投標時間為106年4月24日17:00截止。
2.收件方式:廠商得親自或委託他人以郵寄等任一種方式,將投標文件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寄)達本校警衛室,以郵寄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投標廠商應依政府採購法第33條,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或其指定之場所。逾時送(寄)達本校者,不得參與開標。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自4/20日下午5時以前。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5.開標日期及時間:106年4月25日上午9時整。
6.開標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懷生國小2樓會議室。
7.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請投標廠商考量施作成本再行投標。
8.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經遞送投標文件即視為投標廠商對招標規範均已明瞭接受。
9.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10.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轉1058或105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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