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中山區安東街16巷2號
電子郵件信箱
wses150@wse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中山區安東街16巷2號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中山區安東街16巷2號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114年08月27日府工採字第1143022908號函修頒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F113020 電器批發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無押標金。
2.對招標內容疑義,應以書面提出及回覆(請留電子信箱及電話)。
(1)廠商提出疑義日期:114年 10月20 日17:00前,書面送達招標機關。
(2)招標機關回覆日期:114年 10月21日12:00前,書面或電子郵件送達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預計評審會議日期:114年10月22日下午14時00分。
4.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5.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6.本案有驗收程序,無預付款。
7.本採購之資通訊產品不得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定義:參考資通安全管理法第3條用詞定義,包含軟體、硬體及服務等項,另具連網能力、資料處理或控制功能者皆屬廣義之資通訊產品)。
8.本校聯絡窗口:(02)2771-0846
(1)標案文件:總務處 周小姐 分機802
(2)標案規格:教務處 林小姐 分機501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懷生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