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5屏東縣新埤鄉新埤村中正路4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全部招標文件一份新臺幣3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51元。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領。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5屏東縣新埤鄉新埤村中正路4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各地區報紙經銷商、辦事處、服務處:
1、 經銷商、辦事處、服務處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2、 採購報別中任一報社之授權證明文件。
二、報紙經銷人:
1、 經銷人身分證影本。
2、 採購報別中任一報社之授權證明文件。
三、信用證明(一年內無退票紀錄)。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為第2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三家廠商投標之限制。
二、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所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三、標單、標價清單應填寫清楚,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
四、每月請廠商提供本所訂閱總份數15%選擇他報權限。
五、其餘請詳見「投標須知」及「補充招標說明書」內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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