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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項目:得包括原契約已有項目、新增項目及圖說或施工補充說明書內標示為另期工程或類似字樣之部分。2. 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上限:簽辦擴充期間為履約期限或1年內;擴充金額為採購金額與決標金額差額。3.本案年度原編列預算1,766,000元,如本案決標金額用畢後,並於114年12月31日前,仍有維修或採購需求者,先以標餘款項辨理後續擴充;擴充截止日期:114年12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5屏東縣新埤鄉新埤村中正路4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全部招標文件乙份新台幣3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51元。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逕向本所總務購領。
開標地點
925屏東縣新埤鄉新埤村中正路40號 本所2樓簡報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5屏東縣新埤鄉新埤村中正路40號
履約期限
自至114年6月20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以年度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開標地點:本所2樓簡報會議室
2.本案為第三次招標,114年06月13日上午10點開標。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所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4.標單、標價清單應填寫清楚,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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