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408A 招標中 (剩 8 天)

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115年度機電設備備品採購案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公告日:115/03/31 截止日:115/04/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0,824,693

押標金
$ 5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4/08
詳細資料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夏小姐/秘書處行政園區管理科游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22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3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夏小姐/秘書處行政園區管理科游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22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3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a0821@ntpc.gov.tw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1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3/31
原公告日 115/03/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4/08 09:20
開標時間 115/04/08 09:40
開標地點 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6/2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用罄為止(兩者已先屆者為準),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類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機電設備製造、販售或相關業務者);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秘書處)115年3月30日便簽辦理。 2.修正本案估價單內容: (1)電力估價單項次壹-一之小計、其下空白行及項次壹-二標題之預估數量應為空白。 (2)消防給排水估價單項次參-一庫存料號CA0028該列刪除;項次參-七白鐵壓接管該列刪除;項次參-七庫存料號CG0007-1至CG0007-8該列刪除;項次參-八庫存料號CH0014、CH0015、CH0021、CH0026皆刪除;項次參-九庫存料號CI0002、CI0018、CI0021、CI0023、CI0024、CI0025、CI0032、CI0033、CI0034、CI0036、CI0037皆刪除。 3.另更正已販售招標文件中投標須知(重要條款第20條「疑義之處理」條文)電子檔。 4.此次「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5.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用罄為止(兩者已先屆者為準),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期限履約,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5年12月31日,另分批交貨之期限為每一分案自接獲機關訂購單之次日起算30日曆天內交貨;(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資料】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秘書處、機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9樓、聯絡人:行政園區管理科游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227、傳真:02-29678986。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因響應節能減碳政策,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係為系統自動帶出且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疑義、異議事宜,仍請向投標須知所規定之單位提出。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08 09:2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夏小姐/秘書處行政園區管理科游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22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3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夏小姐/秘書處行政園區管理科游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22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3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a0821@ntpc.gov.tw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1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3/31
原公告日
115/03/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4/08 09:20
開標時間
115/04/08 09:40
開標地點
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6/2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用罄為止(兩者已先屆者為準),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類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機電設備製造、販售或相關業務者);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秘書處)115年3月30日便簽辦理。 2.修正本案估價單內容: (1)電力估價單項次壹-一之小計、其下空白行及項次壹-二標題之預估數量應為空白。 (2)消防給排水估價單項次參-一庫存料號CA0028該列刪除;項次參-七白鐵壓接管該列刪除;項次參-七庫存料號CG0007-1至CG0007-8該列刪除;項次參-八庫存料號CH0014、CH0015、CH0021、CH0026皆刪除;項次參-九庫存料號CI0002、CI0018、CI0021、CI0023、CI0024、CI0025、CI0032、CI0033、CI0034、CI0036、CI0037皆刪除。 3.另更正已販售招標文件中投標須知(重要條款第20條「疑義之處理」條文)電子檔。 4.此次「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5.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用罄為止(兩者已先屆者為準),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期限履約,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5年12月31日,另分批交貨之期限為每一分案自接獲機關訂購單之次日起算30日曆天內交貨;(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資料】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秘書處、機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9樓、聯絡人:行政園區管理科游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227、傳真:02-29678986。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因響應節能減碳政策,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係為系統自動帶出且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疑義、異議事宜,仍請向投標須知所規定之單位提出。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08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