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414A 招標中 (剩 14 天)

115年補助新北市防災非工程措施之水情監測設備建置案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公告日:115/03/30 截止日:115/04/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385,000

押標金
$ 1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4/14
詳細資料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簡先生/水利局陳先生(分機5064)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9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張簡先生/水利局陳先生(分機5064)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9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c8257@ntpc.gov.tw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5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 經濟部水利署
補助金額 1,47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招標文件總售價 180元
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02-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臺幣180元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14 09:40
開標時間 115/04/14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1開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00日曆天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不含本機關行政作業及台電施工期間);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及第7條(附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資料處理服務業」、「精密儀器零售業」、「電信器材零售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資訊軟體服務業」或得以製造、販售機械設備或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河川計畫科陳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5064。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1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530960(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傳真完妥後請以電話確認。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0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4 09:4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簡先生/水利局陳先生(分機5064)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9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張簡先生/水利局陳先生(分機5064)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9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c8257@ntpc.gov.tw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5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 經濟部水利署
補助金額
1,47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招標文件總售價
180元
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02-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臺幣180元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14 09:40
開標時間
115/04/14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1開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00日曆天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不含本機關行政作業及台電施工期間);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及第7條(附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資料處理服務業」、「精密儀器零售業」、「電信器材零售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資訊軟體服務業」或得以製造、販售機械設備或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河川計畫科陳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5064。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1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530960(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傳真完妥後請以電話確認。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0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4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