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3-115038 招標中 (剩 35 天)

新版伍佰元券、壹仟元券及貳仟元券鈔券紙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115/03/26 截止日:115/05/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94,044,318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5/05
詳細資料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開標一科 余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一科 余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47.1中央印製廠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中央印製廠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與本案鈔券紙得標廠商以議價方式採購,增購數量:伍佰元券鈔券紙不超過52,000令為限;貳仟元券鈔券紙不超過10,288令為限;壹仟元券鈔券紙不超過316,000令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個案)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公告日 115/03/26
原公告日 115/03/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招標文件總售價 500元
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50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 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5/05 10:00
開標時間 115/05/05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將於後續邀標時,再於邀標文件中敘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含香港及澳門)、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二、本案屬影響國家安全之採購,大陸地區廠商(含香港及澳門)、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或在臺陸資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外(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除外)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鈔券紙之製造廠商,依規定於投標文件內檢附資格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一)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之能力 (二)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證明文件 (三)具有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之能力: (一)具製作定位模鑄水印、白水印,並嵌入窗式安全線於鈔券紙中之能力(須提供樣張)。 (二)具供應鈔券紙(含燙印光影變化箔膜)之能力(須提供設備說明資料及樣張)。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交貨前成立臺灣分公司或有在臺代理商,具備在臺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二、(五)情形。 (3)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中央印製廠辦理招標。 5.【財物來源地區】:世界各國,惟中國大陸(含香港及澳門)除外。 6.押標金將於後續邀標時再於邀標文件內敘明。 7.【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新北市調查處之檢舉電話為: 886-2-2962-8888、檢舉信箱為: 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61,傳真:886-2-2382-2010。 (3)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61,傳真:886-2-2382-2010。 【預算說明】 1.新版伍佰元券鈔券紙15,357令預算金額EUR 8,645,991,新版壹仟元券鈔券紙86,857令預算金額EUR 48,813,634,新版貳仟元券鈔券紙3,215令預算金額EUR 1,909,710。全案預算金額為EUR 59,369,335,全案採購金額為EUR 272,348,407。 2.招標公告所列第1項「新版伍佰元券鈔券紙15,357令及貳仟元券鈔券紙3,215令」預算金額NTD 394,044,318,第2項「新版壹仟元券鈔券紙86,857令」預算金額NTD 1,822,212,957,全案預算金額NTD 2,216,257,275,全案採購金額NTD 10,166,766,033,係按匯率EUR$1=NT$37.33換算。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投標廠商請注意】 115年3月25日公告之招標文件中未上傳A21頁之檔案,爰補該檔案後重新上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新版伍佰元券鈔券紙15,357令及貳仟元券鈔券紙3,215令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394,044,318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新版壹仟元券鈔券紙86,857令
預算金額_3 1,822,212,957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5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開標一科 余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97661
機關代碼
A.7.31.1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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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一科 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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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497661
傳真號碼
(02)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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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47.1中央印製廠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中央印製廠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與本案鈔券紙得標廠商以議價方式採購,增購數量:伍佰元券鈔券紙不超過52,000令為限;貳仟元券鈔券紙不超過10,288令為限;壹仟元券鈔券紙不超過316,000令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個案)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公告日
115/03/26
原公告日
115/03/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招標文件總售價
500元
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50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 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5/05 10:00
開標時間
115/05/05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將於後續邀標時,再於邀標文件中敘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含香港及澳門)、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二、本案屬影響國家安全之採購,大陸地區廠商(含香港及澳門)、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或在臺陸資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外(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除外)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鈔券紙之製造廠商,依規定於投標文件內檢附資格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一)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之能力 (二)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證明文件 (三)具有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之能力: (一)具製作定位模鑄水印、白水印,並嵌入窗式安全線於鈔券紙中之能力(須提供樣張)。 (二)具供應鈔券紙(含燙印光影變化箔膜)之能力(須提供設備說明資料及樣張)。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交貨前成立臺灣分公司或有在臺代理商,具備在臺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二、(五)情形。 (3)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洽辦機關】: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中央印製廠辦理招標。 5.【財物來源地區】:世界各國,惟中國大陸(含香港及澳門)除外。 6.押標金將於後續邀標時再於邀標文件內敘明。 7.【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新北市調查處之檢舉電話為: 886-2-2962-8888、檢舉信箱為: 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61,傳真:886-2-2382-2010。 (3)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61,傳真:886-2-2382-2010。 【預算說明】 1.新版伍佰元券鈔券紙15,357令預算金額EUR 8,645,991,新版壹仟元券鈔券紙86,857令預算金額EUR 48,813,634,新版貳仟元券鈔券紙3,215令預算金額EUR 1,909,710。全案預算金額為EUR 59,369,335,全案採購金額為EUR 272,348,407。 2.招標公告所列第1項「新版伍佰元券鈔券紙15,357令及貳仟元券鈔券紙3,215令」預算金額NTD 394,044,318,第2項「新版壹仟元券鈔券紙86,857令」預算金額NTD 1,822,212,957,全案預算金額NTD 2,216,257,275,全案採購金額NTD 10,166,766,033,係按匯率EUR$1=NT$37.33換算。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投標廠商請注意】 115年3月25日公告之招標文件中未上傳A21頁之檔案,爰補該檔案後重新上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新版伍佰元券鈔券紙15,357令及貳仟元券鈔券紙3,215令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394,044,318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新版壹仟元券鈔券紙86,857令
預算金額_3
1,822,212,957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5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