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曹甄芳;採購(程序):白麗美
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曹甄芳;採購(程序):白麗美
聯絡電話
(06)6985945#2306,2378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秘書室洽郭小姐或白小姐或自行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付款方式
親自至本分署領取或附足139元限時掛號大型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郵寄至本分署(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信封上應註明欲領取之標案名稱。
開標地點
720201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或汽車批發業或汽車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汽車之業務者等相關行業。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且未受停業處分之業者(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得以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得以線上申請下載營業稅(申報及繳納)、無違章欠稅查復資料或票據信用資料做為資格標準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4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及截止投標日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或更正事項。
*投標書表: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逕向本分署不具名領取。敬請廠商事先電話聯絡06-6985945-2310(郭小姐)或2378(白小姐)。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電話:06-6985945/傳真:06-6990545/地址: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