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ora529@immigratio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機關廣平大樓10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機關廣平大樓1樓收文中心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50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履約地點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公司行號,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中營業項目需包括「E801060室內裝修業」或「E801010室內裝潢業」。
二、本案聯絡資訊:
(一)採購程序:秘書室蘇小姐,電話:(02)2388-9393分機2735。
(二)需求規格、履約內容或現場勘查:國境事務大隊李小姐(03)398-5010分機7106。
三、本機關檢舉受理單位:本署政風室(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臺北郵政14-343號,電子信箱:ethics@immigration.gov.tw;電話:02-23701710,傳真,02-23707069)。
四、本案原於5月11日上傳招標公告,因漏傳床組安裝示意圖,於5月13日更正公告並新增上傳床組安裝示意圖等附件,其餘招標文件皆未做更動。另本次更正不影響廠商投標意願,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訂截止日前5日於招標公告修正內容,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規定免延長等標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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