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150414 招標中 (剩 8 天)

新住民發展基金培力研習課程暨實務交流工作坊委外服務採購案

內政部移民署 公告日:115/06/22 截止日:115/07/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2,728,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0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移民署
機關代碼 A.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高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89393#2756
機關代碼 A.1.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聯絡人 高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89393#2756
傳真號碼 (02)23810102
電子郵件信箱 ksh1115@immigratio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2,728,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2 17:00
開標時間 115/07/03 14: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10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證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1樓收文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營業項目: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JB01010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202010 產業育成業」、「I103060 管理顧問業」、 「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J601010 藝文服務業」或「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二、財團法人: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社會工作」或「社會福利」或「社會服務」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1、法人登記證。2、組織章程或捐助章程。3、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免)稅證明或具前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替代文件。4、信用證明文件。 三、社團法人: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社會工作」或「社會福利」或「社會服務」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1、法人登記證。2、組織章程或捐助章程。3、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免)稅證明或具前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替代文件。4、信用證明文件。 四、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應設有「教育研究」或「人文暨社會科學」等相關系、所、院、中心。應檢具學校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學校或機關(構)出具之接受委辦同意書。 五、機關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臺北郵政14-343號、電子郵件:ethics@immigration.gov.tw、電話:02-23701710、傳真:02-23707069) 六、本案固定費用為新臺幣272萬8,000元整。 七、本案需求單位承辦人員洪小姐、聯繫電話:02-23889393-252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移民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移民署
機關代碼 A.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高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89393#2756
機關代碼
A.1.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聯絡人
高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89393#2756
傳真號碼
(02)23810102
電子郵件信箱
ksh1115@immigratio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2,728,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2 17:00
開標時間
115/07/03 14: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10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證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1樓收文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營業項目: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JB01010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202010 產業育成業」、「I103060 管理顧問業」、 「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J601010 藝文服務業」或「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二、財團法人: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社會工作」或「社會福利」或「社會服務」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1、法人登記證。2、組織章程或捐助章程。3、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免)稅證明或具前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替代文件。4、信用證明文件。 三、社團法人: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社會工作」或「社會福利」或「社會服務」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1、法人登記證。2、組織章程或捐助章程。3、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免)稅證明或具前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替代文件。4、信用證明文件。 四、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應設有「教育研究」或「人文暨社會科學」等相關系、所、院、中心。應檢具學校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學校或機關(構)出具之接受委辦同意書。 五、機關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臺北郵政14-343號、電子郵件:ethics@immigration.gov.tw、電話:02-23701710、傳真:02-23707069) 六、本案固定費用為新臺幣272萬8,000元整。 七、本案需求單位承辦人員洪小姐、聯繫電話:02-23889393-252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移民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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