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CC11201 已截止

113年勞務委託外包採購案

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 公告日:112/12/06 截止日:112/12/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489,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2/12/12
詳細資料
延伸探索 看此機關更多案件 搜尋此機關標案 看同分類案件 搜尋同決標方式 搜尋分類文字
單位名稱 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
機關代碼 7.1.4.2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杜依倫
聯絡電話 (02)23560058#512
機關代碼 7.1.4.23
單位名稱 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樓
聯絡人 杜依倫
聯絡電話 (02)23560058#512
傳真號碼 (02)23517644
電子郵件信箱 elu@mail.audi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3 09:30
開標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工作所需資格條件、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管理機關詳如「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勞務委外工作說明」。 2.本採購之預算刻經立法程序審議中,未於立法程序審議通過前,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如於立法程序審議過程中,預算遭刪減或刪除時,將依契約第16條相關規定辦理;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3.派駐人員請假由廠商負責控管,廠商應於前1日(病假或緊急事故除外)通知派駐單位,並指派相同資格及能力人員代班,其所增加之費用由廠商自行負責。廠商應派代理而代理人員未到班或未派人到班,視同未履約。每月統計未履約人日數,扣除契約價金,依每人每月薪資,除以240小時為單位基準,乘以未派相當之勞工代理時數。廠商不得將未派員代理遭受機關扣款之金額轉予請假之派駐勞工負擔或採取其他不利派駐勞工之行為。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7.1.4.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杜依倫
聯絡電話
(02)23560058#512
機關代碼
7.1.4.23
單位名稱
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樓
聯絡人
杜依倫
聯絡電話
(02)23560058#512
傳真號碼
(02)23517644
電子郵件信箱
elu@mail.audi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3 09:30
開標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工作所需資格條件、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管理機關詳如「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勞務委外工作說明」。 2.本採購之預算刻經立法程序審議中,未於立法程序審議通過前,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如於立法程序審議過程中,預算遭刪減或刪除時,將依契約第16條相關規定辦理;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3.派駐人員請假由廠商負責控管,廠商應於前1日(病假或緊急事故除外)通知派駐單位,並指派相同資格及能力人員代班,其所增加之費用由廠商自行負責。廠商應派代理而代理人員未到班或未派人到班,視同未履約。每月統計未履約人日數,扣除契約價金,依每人每月薪資,除以240小時為單位基準,乘以未派相當之勞工代理時數。廠商不得將未派員代理遭受機關扣款之金額轉予請假之派駐勞工負擔或採取其他不利派駐勞工之行為。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