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enai3624@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1高雄市路竹區國昌路76號(2樓秘書室收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或郵政匯票100元整(請自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路竹郵局第58號信箱或本機關2樓秘書室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經營(銷)報社、報紙或有履約能力之相關行業或自然人。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自然人:個人身分證影本及報紙經銷商或辦事處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件):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附註說明勾選,並加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否則視同無效。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5、綜合所得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投標須知第76條規定:「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二、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三、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四、本所政風室電話:6979231、政風室專線傳真:07-6967776。
五、本案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項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之書面報價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如未達三家廠商投標,逕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經電話通知後30分鐘內至開標地點)辦理者,視同放棄。
六、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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