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清豐里4鄰清豐路19號
電子郵件信箱
allyyen0302@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清豐里4鄰清豐路1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清豐里4鄰清豐路19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營造業登記證書。)
2.依規定得於本市營業之土木包工業(或營造業法第11條所規定之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檢舉電話:0800-025025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信箱eth@kcg.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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