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清豐里4鄰清豐路19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清豐里4鄰清豐路1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5月國中教育會考結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中油大樓)
敎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電話:04-23328101、傳真:04-23335545
地址: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三.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四.請詳閱招標文件,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伍.本案如未達三家廠商投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簽奉機關首長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逕依投標廠商家數開標。
六.1、本案為開口契約:依決標總價比率調整各品項單價裝訂於合約書,各品項印刷數量、配送定點以校方通知承包商付印資料為準。本校得視需求情況於預算金額標餘款內追加各品項採購數量,承包商須於本校提出要求日起3日之內印製完成,追加印刷品項金額依合約單價併於驗收時核實計算。2、簡章以外其他印製品:得由校方通知廠商分裝其他試場學校所需數量,由廠商運/寄送至各校,各試場學校寄送次數為一次,超過次數另由學校支付運費。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楠梓高級中學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