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聯絡電話
(02)89956988#546;584
電子郵件信箱
ha0395@mail.hakk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8樓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查驗無誤次日起3工作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會。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會採購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本會不另提供紙本申領。
2.本案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並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餘詳見招標文件。
3.招標程序:秘書室李專員文端,電話:02-89956988轉分機584 ,傳真電話:02-89956987。需求規格:語言發展處謝助理員淑萍,電話:02-89956988轉分機546 。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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