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電子郵件信箱
ha0395@mail.hakk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項目為LED電視牆。擴充金額上限為250萬元整,擴充期限至115年6月30日止。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因應本會114年度組職調整及增加2樓空間,為兼顧採購品質與效率,採統包方式辦理本案,委由專業廠商本於適價、合用之原則,進行辦公空間整體配置所需之細部設計、財物供應安裝、勞務服務、工程施作等,期透過辦公家具、公文櫃、移動櫃、空調及其他設備之建置與佈設,並配合必要之室內裝修(裝潢)及機電等工程或勞務,營造符合同仁使用需求之良好辦公環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投標廠商應同時具備之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同時具備室內裝修專業設計及專業施工資格)
(二) 專業分包商或共同投標廠商:開業建築師
(三) 投標相關文件: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參與投標。
1、 合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1) 綜合營造業:
A.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B.承攬工程手冊。
C.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於開標之日應於有效期內)。
B.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 開業建築師(專業分包商或共同投標廠商)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當年度公會員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本會不另提供紙本申領。
2.本案採公開招標:資格審查、評選、議價決標,餘詳見招標文件。
3.參加投標廠商,於投標前應詳細審慎研閱本會所發之文件,俾明瞭一切有關事項,聯絡電話:(業務承辦人:李文端專員,電話:(02)89956988轉 584 ;傳真(02)8995-6987。
4.請有意參加投標廠商自行下載並安裝ODF軟體,以利檢閱本案相關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