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933巷14號
電子郵件信箱
hsiaowu18@hot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由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者,機關得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
增購金額:本案採購金額與決標金額之差額。
增購期限:113學年度。
增購項目:113學年度之契約內容,依照112學年度之契約價金及供
餐條件續約1年。
增購計費:後續擴充條件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給付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019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933巷14號培英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112年8月30日至113年6月3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承攬即食餐食製造業,從事
餐盒食品、團體膳食、現成菜餚等製造外送之行業,其營業項
目包含「F501990其他餐飲業」等,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
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檢附證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鑑)
2、押標金繳納憑證。
(抬頭: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3、合法登記證明文件或許可設立證明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
5、信用證明文件。
6、切結書1。(正本,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鑑)
7、服務企劃書1式7份
8、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
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得標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
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 分機2472–2473、
2475–2476。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