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933巷14號
電子郵件信箱
hsiaowu18@hot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經本校午餐評議會決議為表現優良廠商,本校得與表現優良廠商辦理後續擴充採購一年
1、後續擴充項目:同採購標的物。
2、後續擴充內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含單價)續約核算付款。
3、後續擴充金額上限:含114學年度總金額最高新臺幣不逾25,618,830元整。
4、後續擴充數量:以校方實際需要數量計算。
5、後續擴充期間:115學年度(以實際開學日起至結業式當日止)。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019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933巷14號培英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114年 9月 1日至 115年 6月 30日之期間內,以實際供膳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請參閱「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二)投標廠商如有身分關係需履行事前揭露義務者,請填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電子領標之廠商,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未檢附者,依本法第五十條第1項規定辦理,不予決標。
(五)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押標金繳納憑證(抬頭: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3、標單文件正本(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4、服務建議書(1式7份)。
5、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4學年度學校午餐外訂盒(桶)餐採購-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