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933巷14號
電子郵件信箱
ami2330@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933巷14號(A棟2樓多功能會議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933巷14號(龜山國小總務處)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登記有案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無不良記錄之合格廠商。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票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各期程
(1)截標時間:民國115年06月02日(星期二)10時00分。
(2)開標資格審查:民國115年06月03日(星期三)08時00分。
(3)服務建議說明及審查:民國115年06月03日(星期三)10時00分。
(4)價格開標:審查會議結束後。
2.審查時廠商負責人應親自出席,如不克出席者,得委託法定代理人 (攜帶委託書)出席,每家廠商出席總人數以2人為限。
3.簡報及答詢之審查順序,依投標收件先後排序來進行簡報及答詢。廠商若於輪到簡報及答詢時間未出席者,視同放棄簡報權利,審查委員會僅就服務建議書內容評分,評分表之「簡報與答詢」乙項視同放棄。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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