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693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10016142@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桃園市110年度泰雅族大豹群歷史文化傳承系列活動採購案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19 14: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19 15: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原住民族行政局開標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原住民族行政局秘書室)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依法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2.依法設立之法人團體或立案團體。
(二)應附文件:
1.依法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信用資料査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標單文件(含詳細價目表、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6)服務建議書。
2.法人團體或立案團體:
(1)核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組織章程(其內容須具有本案履約能力)。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標單文件(含詳細價目表、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4)服務建議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於投標文件提及公司或負責人用印之印信者(如聲明書),未用印者視為無效標。
(二)本案履約地點位於原住民族地區,應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承包限制)辦理:
(1)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 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
(2)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4-12T12:21:43+08:00
電子郵件信箱
10016142@mail.ty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原住民族行政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原住民族行政局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依法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2.依法設立之法人團體或立案團體。 (二)應附文件: 1.依法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信用資料査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標單文件(含詳細價目表、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6)服務建議書。 2.法人團體或立案團體: (1)核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組織章程(其內容須具有本案履約能力)。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標單文件(含詳細價目表、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4)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於投標文件提及公司或負責人用印之印信者(如聲明書),未用印者視為無效標。 (二)本案履約地點位於原住民族地區,應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承包限制)辦理: (1)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 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 (2)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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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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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10年度泰雅族大豹群歷史文化傳承系列活動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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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6-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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