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092548@mail.ty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為執行本局113年度原住民族一站式產業輔導服務站,於國際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設立總站,進行基地空間室內裝修改善,以提供本案優質之服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開標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後棟6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收發)
履約期限
1.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起15日內完成。2.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內全部完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一) 基本資格:依法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廠商營業項目需登記為具室內裝修專業施工及設計之室內裝修業。
(二) 應附具文件:
1. 依法核准設立之室內裝修業:
(1)室內裝修業(營業代碼E801060):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專業施工、專業設計)。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服務建議書1式8份
(5)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