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002941@mail.ty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401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一) 投標廠商資格:需經政府核准設立之營利事業單位或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
(二) 投標廠商參與投標應檢附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3.一般文件:(以下二項擇一)
(1)營利事業單位: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依法核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4.電子領標憑據
5.服務建議書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輔導科(電話:03-3322101分機5410 陳先生)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