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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經本機關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機關保留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之後續擴充權利,後續擴充期限為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金額為新臺幣1,100萬3,139元,並以換文方式進行後續擴充作業;(即廠商應依原單價金額提供採購標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19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府範本者為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F101農畜水產品批發業:(F101040)家畜家禽批發業、(F101050)水產品批發業、(F101130)蔬果批發業或F201農畜水產品零售業:(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F201020)畜產品零售業、(F201030)水產品零售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即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至111年07月29日前】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939-1234轉631李組長,傳真:2939-9210,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191號總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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