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9號明鐸樓1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9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11月8日府工採字第1080156227號函先行修正第9條第28款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109年06月09日(星期二)上午9時00分辦理開審標,地點:本校明鐸樓1樓會議室。
2.本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工期為90日曆天。
3.依106年11月6日北市教秘字第10641191300號及109年4月16日府授工採字第1093006836號函示,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下同)294萬元整。
4.本案押標金為14萬7,000元整;履約保證金為29萬4,000元整;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5.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公告日起至109年6月4日前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總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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