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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9號 總務處收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起10⽇開⼯並起算⼯期,並於開⼯之⽇起 45⽇曆天內竣⼯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應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並具備下列任一項資格:
E601010 電器承裝業 (乙級含以上)。
E701010 電信工程業 (丙級含以上)。
E601020 電器安裝業。
2.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及投標廠商聲明書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驗收紀錄、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2.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附加說明
一、請投標廠商詳閱招標文件,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以書面向本校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 115年5月21日 止;本校釋疑之期限為 115年5月23日 17時 前。
二、截標時間:115年5月25日 下午17時00分。
三、預計開標日期:115年5月26日 上午9時00分(本校明鐸樓1樓會議室)。
四、評選會議日期:115年5月27日 下午14時00分(本校明鐸樓1樓視聽教室),請投標廠商預先保留時間參與簡報。
五、本案為第 2 次招標,因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允許投標廠商檢附前次(第1次)流標前已領取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免再繳交招標文件規費。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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