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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合約期滿前經本校午餐供應委員會會議決議通過廠商履約情形
良好者,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個學年(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380,000元整,原則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惟配合中央三章一Q政策部分,係以後續擴充當年度核定金額、條件彈性調整。後續擴充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安東街16巷2號二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懷生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安東街16巷2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校午餐外訂桶餐財物採購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
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3.廠商納稅及信用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2.本案採固定單價每人每餐65元(55元加上補助10元)投標及決標。
3.本案得標廠商2家,採輪流供餐方式辦理。
4.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若有疑義者,請於112年6月12日下午4時前以
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本校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止。
5. 本案預定112年6月14日上午9時00分辦理開標及資格審查作業,112
年6月14日14時30分辦理簡報評選。
7.簡報順序,依據投標文件送達本校順序排定,不另辦理抽籤。
8.因應疫情,進入本校須全程佩戴口罩、量測體溫、實聯(名)制等中央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臺北市政府規定之防疫措施。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懷生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