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5號
電子郵件信箱
t076@ccp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5號校史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5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本案預定暑假施工,工期60天,預計111年8月29日完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版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總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次為第2次公告。
2.本案空污費由得標廠商代為辦理繳納,事後憑據向本校請領。
3.決標後契約單價依得標金額與預算金額之比例調整。
4.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與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圖章」始可作為證明文件。(以網路、語音、媒體、專屬網路查詢方式列印文件者,皆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即111年4月28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校提出。釋疑期限為111年4月30日。
6.投標截止期限:111年5月2日(星期一)下午17:00。
7.111年5月3日(星期二)上午09:00開標及審查資格,符合資格廠商當日下午14時前通知。
8.施工期間若使用本校所提供之水電,將估算實際使用度數來計收水、電費。
9.預計111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進行審查會議,請符合資格廠商派員出席並進行簡報。
10.開標及審查地點:本校和平樓1樓校史會議室。
11.預計111年5月6日上午決標。
12.依臺北市政府106年10月30日府授工採字第10632182500號函規定,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4,200,000元。
1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14.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15.本案預計111年暑假期間施工,本校通知後3日內開工,履約日期相關資料詳見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民小學總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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