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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5號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內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14年8月19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 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 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一) 本次為第2次公告。
(二) 本案空汙費由得標廠商代為辦理繳納,事後憑據向本校請領。
(三) 決標後契約單價依得標金額與預算金額之比例調整。
(四) 施工期間若使用本校所提供之水電,將估算實際使用度數來計收水、電費。
(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4年5月15日),以書面向本校提出。釋疑期限為114年5月16日前。
(六) 本案於114年5月21日上午9時開標;114年5月22日上午9時30分進行審查會議,地點皆在本校校史會議室,如因故導致上述會議時間、地點或舉行方式有所異動,將另行電話通知。
(七) 預定決標日:114年5月22日。
(八) 依臺北市政府106年10月30日府授工採字第10632182500號函規定,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038,988元。
(九)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十)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