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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93@jajh.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30號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優先使用臺北市政府最新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902011旅行業(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
業)。
2.交通部觀光局核准尚在有效旅行業執照。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
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
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
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
符合投標須知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對於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7月18日前以
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7月24日前以書面
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請求釋疑地址、聯絡人、電話、傳真電話: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30號
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總務處承辦人張紋綺。電話:(02)23255823分機8208,
傳真電話:(02)27541409。
(三)評審會議之時間、地點:112年7月26日上午10時30分假本校六藝樓1樓簡
報室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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