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732@jajh.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30號六藝樓1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30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 45日(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安裝測試完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優先使用臺北市政府最新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CH01020樂器製造業、F109070文教、 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
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一)對於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28日前以
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1月29日前以書面
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請求釋疑地址、聯絡人、電話、傳真電話: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30號
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總務處承辦人李婉甄。電話:(02)23255823分機8208,
傳真電話:(02)27541409。
(三)評審會議之時間、地點:114年12月5日上午11時10分假本校六藝樓1樓簡報室辦理。
(四)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五)本案為第2次公開招標,招標文件僅修正投標封套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及評選時間。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