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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
| 機關代碼 | 3.79.3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課員/陳課員 |
| 聯絡電話 | (02)25975323#210 |
| raw_text_length | 3202 |
| 機關代碼 | 3.79.38 |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民政課 |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 |
| 聯絡人 | 李課員/陳課員 |
| 聯絡電話 | (02)25975323#210 |
| 傳真號碼 | (02)25975140 |
| 電子郵件信箱 | tt_714@gov.taipei |
| 標案案號 | 1121011 |
| 標案名稱 | 臺北市大同區113年度里鄰長團體意外保險勞務採購案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 | 327,600元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保留後續擴充期間、⾦額權利,⾃履約期限結束開始期間最⻑2個⽉⽌,擴充⾦額上限為新臺幣54,600元,如辦理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續約核算付款,費⽤需待機關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付。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11/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150元整(以現金方式繳納)。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11/0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11/10 14:30 |
| 開標地點 |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大同區公所第1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用以確保廠商如期如質履行契約。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3年1月1日或機關通知日0時起至113年12月31日24時止(詳契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北市大同區公所(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電話:02-25975323分機210、傳真:02-25975140)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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