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86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587877分機302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web02320@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09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10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86號2樓(本所2樓會議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86號1樓服務臺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採購契約依據臺北市政府訂定之採購契約範本辦理。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事務機器製造業(CB01020)或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50)或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30)。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納證明或所得稅證明,擇一檢附。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0年3月4日前將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3月8日前以書面答覆廠商。
二、本案免繳押標金,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保固期限1年。。
三、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或書面報價時,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四、本案決標次日起15日內需完成簽約程序。
五、本案預定決標日為開標日。
六、投標時請檢附投標標的型錄1份。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03T08:37:13+08:00
電子郵件信箱
web02320@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86號2樓(本所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86號1樓服務臺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採購契約依據臺北市政府訂定之採購契約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事務機器製造業(CB01020)或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50)或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30)。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納證明或所得稅證明,擇一檢附。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0年3月4日前將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3月8日前以書面答覆廠商。 二、本案免繳押標金,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保固期限1年。。 三、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或書面報價時,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四、本案決標次日起15日內需完成簽約程序。 五、本案預定決標日為開標日。 六、投標時請檢附投標標的型錄1份。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電子式戶籍謄本蓋章機1臺
openfun_brief_category
財物類449-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11-53015329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11-53015329.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10303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79.2.32&job_number=110002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79.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