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1樓開標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範投標廠商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範投標廠商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前各契約通知單工期內全部完工,或契約通知單工期內全部完工,或契約通知單之完工金額累計達契約上限金額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短期內無大幅波動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
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30污染防制設備製造業、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或書面報價時,本案得經
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2.【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8月20
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於114年8
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處理結果。
3.【收受投標文件地點】: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管理
大樓第三組,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4.【開標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1樓開標室)
5.【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
6..【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政風室、電話
02-22300800轉410、傳真:02-22301403、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
段53號4樓。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