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1151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廢氣再加熱器(A203)蒸汽入口控制 閥及袋濾附屬系統等6項設備整修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川竑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00,000
原始預算
$ 4,500,000
底價金額
$ 4,3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代碼 3.79.1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宗暘
聯絡電話 (02)22300800#331
機關代碼 3.79.15.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五段五十三號
聯絡人 陳宗暘
聯絡電話 (02)22300800#331
傳真號碼 (02)22391731
電子郵件信箱 bk2850@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金額為新臺幣230萬元,增購期間至115年10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3/13
原公告日 115/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3/23 17:00
開標時間 115/03/24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五段五十三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電子採購網專屬虛擬帳號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本案涉及焚化爐核心設備 運轉安全,為確保廠商履約誠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本案涉及焚化爐核心設備 運轉安全,為確保廠商履約誠意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五段五十三號(綜合庶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焚化廠水管式鍋爐系統、灰渣系統之製造、供應、維修或承做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契約書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附加說明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須具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E603100電焊工程業、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或F2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 2.其他證明文件: ISO 9001品質認證證明、投標時需檢附所雇用人員中1人具有效期之甲種電匠或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以上技術證明文件(如中華民國技術士證)、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以上資格證書 。 3.【對招標內容疑議】: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應於115年3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3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按契約金額之10%。 5.【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2300800轉410、傳真:02-2230140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宗暘
聯絡電話
(02)22300800#331
機關代碼
3.79.15.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五段五十三號
聯絡人
陳宗暘
聯絡電話
(02)22300800#331
傳真號碼
(02)22391731
電子郵件信箱
bk2850@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金額為新臺幣230萬元,增購期間至115年10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3/13
原公告日
115/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3/23 17:00
開標時間
115/03/24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五段五十三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電子採購網專屬虛擬帳號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本案涉及焚化爐核心設備 運轉安全,為確保廠商履約誠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本案涉及焚化爐核心設備 運轉安全,為確保廠商履約誠意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五段五十三號(綜合庶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焚化廠水管式鍋爐系統、灰渣系統之製造、供應、維修或承做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契約書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附加說明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須具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E603100電焊工程業、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或F2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 2.其他證明文件: ISO 9001品質認證證明、投標時需檢附所雇用人員中1人具有效期之甲種電匠或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以上技術證明文件(如中華民國技術士證)、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以上資格證書 。 3.【對招標內容疑議】: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應於115年3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3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按契約金額之10%。 5.【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2300800轉410、傳真:02-2230140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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