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op11409 已截止

115年度臺北市人行道改善工程開口契約(第三標)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公告日:114/11/24 截止日:114/12/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50,000,000

押標金
$ 1,250,115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4/12/04
詳細資料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玟妤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71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共同管道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陳玟妤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71
傳真號碼 (02)27595591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823@gov.taipei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4 11:00
開標時間 114/12/04 14:3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5萬,押標金有效日期至115年4月3日。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4樓南區)或掛號郵寄至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5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主文第7條及附加說明第7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14年7月4日府授工採字第1143014702號函修正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水泥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及應檢附證件:E10101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1)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2.特定資格:無。3.其他檢附證件:(1)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2)廠商切結書(3)投標廠商聲明書(4)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5)服務建議書12份(含正本1份,副本11份)(6)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7)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8)專任工程人員切結書(9)工地主任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其他: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其他:外國及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次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日期及決標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26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1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案無預付款,履約保證金為契約上限金額10%,保固保證金為契約結算金額3%。 5.招標文件詳「421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6.本案採用最有利標決標,以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契約上限金額,「廠商報價總價如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為不合格標。 7.履約各分段進度: 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5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15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將不逾115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 8.本案預算尚未經法定程序通過前,評選完畢後採保留決標方式辦理;如「115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預算經議會刪減,則本案契約上限金額配合依比例調整。 9.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10.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11.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仍然有效。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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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玟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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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208889#7971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共同管道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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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玟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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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208889#7971
傳真號碼
(02)27595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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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_11823@gov.taipei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4 11:00
開標時間
114/12/04 14:3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5萬,押標金有效日期至115年4月3日。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4樓南區)或掛號郵寄至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5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主文第7條及附加說明第7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14年7月4日府授工採字第1143014702號函修正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水泥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及應檢附證件:E10101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1)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2.特定資格:無。3.其他檢附證件:(1)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2)廠商切結書(3)投標廠商聲明書(4)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5)服務建議書12份(含正本1份,副本11份)(6)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7)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8)專任工程人員切結書(9)工地主任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其他: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其他:外國及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次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日期及決標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26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1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案無預付款,履約保證金為契約上限金額10%,保固保證金為契約結算金額3%。 5.招標文件詳「421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6.本案採用最有利標決標,以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契約上限金額,「廠商報價總價如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為不合格標。 7.履約各分段進度: 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5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15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將不逾115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 8.本案預算尚未經法定程序通過前,評選完畢後採保留決標方式辦理;如「115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預算經議會刪減,則本案契約上限金額配合依比例調整。 9.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10.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11.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仍然有效。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