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i-10030@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公管中心行政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100元,郵購者另附回郵信封及新臺幣150元郵票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駐警隊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公管中心行政組)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納稅證明
2.廠商信用證明文件: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以內,另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僅須任一項符合):
E101011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E103091專業營造業: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其他業類:【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A101011種苗業或A102080園藝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總價決標。
2.開標方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8年6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7258634、傳真:27234307、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12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08年6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經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5.廠商投標前如欲至現場勘查,請向本中心預約時間。聯絡人:黃先生,電話:02-27208889轉8623。
6.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1,929,898元。
7.收受投標文件時間: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本案係第3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如下(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
投標封套、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其餘事項依第2次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變更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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