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A13 已決標公告

市政大樓健康教室整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祥翼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12,000
原始預算
$ 699,468
底價金額
$ 619,800
決標折數
98.7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代碼 3.79.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安迪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634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聯絡人 林安迪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634
傳真號碼 (02)27234307
電子郵件信箱 ai-25106@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42,35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公管中心行政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100元,郵購者另附回郵信封及新台幣150元郵票,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12 09:00
開標時間 106/05/12 09: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B1樓(駐警隊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4,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公管中心行政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 30 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市府府頒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免工本費或機關文件費者免檢附) 二、押標金繳納憑據(新臺幣3萬4,000元整)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五、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須符合下列之一項) (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 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等內容。)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七.廠商信用文件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總價決標。 2.開標方式:1次投標分段開標。 3.企業參與: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6年5月10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7258634、傳真:27234307、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12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06年5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6.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站。 7.配合注意事項: (一)投標廠商應於先至現場確認本中心之規格無誤並勘查施工現場,並不得於訂約後,以本中心提供之規格有誤或現場施工困難為由,拒絕施作或要求本中心接受不適用之材料及設備,其因而造成本中心或承攬廠商之損失者,皆由承攬廠商負責賠償與自行吸收。 (二)上班時間:09:00至17:00,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8621、郭先生。 8.先前已採人工現場領標之廠商者,請自招標公告日起截止收件期限前,持原領標收據至本中心更換本次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1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安迪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634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聯絡人
林安迪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634
傳真號碼
(02)27234307
電子郵件信箱
ai-25106@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42,35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公管中心行政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100元,郵購者另附回郵信封及新台幣150元郵票,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12 09:00
開標時間
106/05/12 09: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B1樓(駐警隊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4,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公管中心行政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 30 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市府府頒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免工本費或機關文件費者免檢附) 二、押標金繳納憑據(新臺幣3萬4,000元整)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五、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須符合下列之一項) (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 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等內容。)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七.廠商信用文件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總價決標。 2.開標方式:1次投標分段開標。 3.企業參與: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6年5月10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7258634、傳真:27234307、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12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06年5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6.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站。 7.配合注意事項: (一)投標廠商應於先至現場確認本中心之規格無誤並勘查施工現場,並不得於訂約後,以本中心提供之規格有誤或現場施工困難為由,拒絕施作或要求本中心接受不適用之材料及設備,其因而造成本中心或承攬廠商之損失者,皆由承攬廠商負責賠償與自行吸收。 (二)上班時間:09:00至17:00,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8621、郭先生。 8.先前已採人工現場領標之廠商者,請自招標公告日起截止收件期限前,持原領標收據至本中心更換本次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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