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四樓(嘉義市東區戶政事務所)
電子郵件信箱
edhro1052@ems.chiay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四樓(嘉義市東區戶政事務所)
開標地點
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4樓(嘉義市東區區公所禮堂)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四樓(嘉義市東區戶政事務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資訊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I301)廠商應提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二、廠商納稅證明(當期或前一期)。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四、投標廠商聲明書。五、廠商切結書。六、其他文件:勞務標單、分項報價清單、企劃書一式7份。
**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領取文件時間及地點補充說明:
一、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
二、領取招標文件:
(一)專人領取者:請於截止期限內持現金(圖說文件費100元)至本所行政股,不記名購買,1人限購1份。
(二)郵購者應附圖說文件費(100元),受款人為嘉義市東區戶政事務所之郵政匯票,書明招標名稱並附回件大信封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回郵新台幣捌拾元整於期限內郵寄本所(行政股),每件以購1份為限【郵購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貳、其他: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參、備註: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附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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