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51129@ems.hc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育德街188號四樓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育德街188號3樓
履約期限
原則為114年1月1日零時起~114年12月31日24時止;例外則依機關通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人身保險業(H501011)、人身保險經紀人(H602011)
(2)廠商應檢附文件:
a.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b.納稅證明
c.財政部核發之保險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營業執照
附加說明
(1)第20點本公開開標案件公告之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時間,如遇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則延至機關次一辦公日同一截標時間及開標時間。
(2)本招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2人。投標廠商得由負責人或授權之代理人(由代理人到場者須檢附被代理公司對本次投標之出席代表授權書,否則不得參加開標)攜帶公司章及負責人印章;開標前前述人員應到達會場。若於審標中,對廠商資格及投標文件等有不明瞭時,未到場者,視同放棄說明權。
(3)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